A_hongyanxue(好居网用户) 3344天前 / 阅读 :
【好居家电网】市民李女士于2010年10月购买了一台LG冰箱,2015年春节时冰箱出现了一次故障,据李女士反映,冰箱就是不制冷了,致电售后,来了个师傅维修,连续维修了五六天,修完能够正常使用了。
但好景不长,今年5月,冰箱又再度出现制冷问题,李女士表示致电400售后电话,说制冷有问题,不但不凉,还咣当咣当的响。反应后年初的维修工再次上门,这次维修4天,但一会说散热器有问题,一会说管路有问题,一会又说氟氯昂充多了 ,最后说电脑板该更新了,几次说法不一让李女士疑窦心生,冰箱到底出了什么问题,为什么一直不好呢?
联系4天维修仍旧没有修好,而这已经很是让李女士心力交瘁了,我请了4天假了,冰箱里的东西都在外面,腐坏了,一股味儿。”更让李女士难以忍受的是维修工的态度。李女士说,该维修工跟她约的时间一推再推,她投诉到400客服后,该维修工还打来电话威胁,“他说自己承包了浑南新区长白这一片区,给客服打电话没用,如果再打就不给我修了。”
李女士问询记者,LG方面的这种维修态度以及维修结果,是否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?
律师观点:可考虑鉴定产品质量
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蒲伟指出,从李女士购买冰箱的日期来推算,该冰箱已超出三包期,相关法规对LG方面的维修并没有硬性规定。“消费者如果认为冰箱存在质量问题,即使超出三包期,也可以申请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。如果真的存在质量问题,那么消费者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,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”
同时,蒲伟律师认为,对销售企业和生产商而言,产品的品质是最好的广告,在现在的自媒体时代,一个产品出现问题,如果售后没处理好,可能就会影响一大批人对产品的信任,由此产生的后果也是商家不愿意看到的。因此,不论是否在三包期内,维护好产品的品牌,保证产品的质量,是销售商和生产商特别是生产商所需要注意的问题。